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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富翁患癌后 企业破产贷款620万居然不用还!

更新时间:2016-03-25 09:03:30点击次数:1590次

  

老板患病,公司倒闭,欠银行贷款620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私营业主夏某是江苏省苏州市一家水产公司的老板,拥有3个水产养殖场和一家水产加工厂,年产值都在千万以上,很多订单都来自于海外,在当地也购买了别墅,豪车小日子也过得有滋有味的,但夏老板也很有忧患意识,在2007年至2012年间在朋友的帮助下,分别购买了4份保险,其中大病保险保额总计845万元,当初的想法很简单就是趁现在有钱给自己一点保障也可以为将来存点钱。

真是天有不测风云, 人有旦夕祸福,2014年春节过后,夏老板被查出患有直肠癌,保险公司迅速做出反应,一个月后,夏老板的保险理赔款迅速打到他的账上并派代表上医院看望了他,由于夏老板的住院,公司无法正常经营,公司的生意也是一落千丈,支撑了1年后只能停业了,当时还欠银行贷款620万尚未还清。

 

欠债不还,保险就是这么横

 

银行方面发现虽然夏某的公司账上没钱,但他的私人户头里却有近700万,在银行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只能把夏某告上了法庭,在进行完庭审调查后,法官对银行的诉求表示不能支持,并对银行方面的代理律师说:经调查,夏某户头里的近700万元是保险理赔款,根据保险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是不能用于抵债的,这是人家治病的钱,银行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解读相关法律

一、人寿保单不纳入破产债权《公司法》;

二、受益保险金不用于抵债 -《合同法》73条;

三、保单是不被查封罚没的财产-《保险法》23条;

四、不存在争议的财产分配-《保险法》61条;

五、不需要纳税且不能随意质押-《税法》4条;

六、人寿保险公司不得破产解散-《保险法》85条。

受益保险金不用于抵债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包括人身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即人寿保险不属于债务的追偿范围,法院可以冻结你的房产、股票、账户等,但保险资产除外。

 

保险让挣到的钱跑不了

常听有钱人这么说:我有这么多钱,生病也不怕,几代都花不完,还用买保险吗?保险的回报率还没我赚钱快,买保险不是浪费钱吗?当一个人因为重疾、意外等离开人间的时候,他并不是什么都不带走;他带走的是他的赚钱的能力,也是他的生命价值,这才是真正无法弥补的无价之宝。中国人有句古话,创业易,守成难。即使是亿万身家,也难保一生富贵。

年收入50万的人和年收入5万的人,本质的区别在哪里?同样10年,前者能创造500万的财富,后者只有50万。同样失去收入能力,前者会损失500万,后者却只损失50万。每一个人都应该想一想自己失去收入能力将损失多少?保险,也许不能带来500万,却能让你不损失500万。

在家庭理财中,股市好比前锋,基金债券则象中锋,银行存款则是后卫,保险就是守门员了。我们在进攻的同时,切记守住自家的大门。为了不输这场人生的足球赛,我们必须做一个完善的家庭理财计划——用家庭总收入的30%作为储蓄,40%用来解决日常开销,15%用于投资,最后的15%则是用来购买保险。

 

有钱没钱不看存款看保险

     李嘉诚曾说:“人寿保险是企业发生财务危机时留给自己与家人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他认为,人对财富的支配一定要具有三种权力:所有权,控制权,受益权,因此,企业资产不等于个人资产;个人资产不代表有绝对支配权,只有人寿保险,才真正保全财产,传富子孙后代!

很多实例告诉我们,从首富到破产也许仅仅几年、几个月的时间!没有保险兜底,别以为很有钱,其实花光太简单...我们一般的投资,是分为两种投资,一种投资是进攻型投资,一般的房地产、股票、外汇、黄金这一类投资我们都称作进攻型投资。但还有第二种投资,防御型投资,防御型投资最标准的就是——保险。

你想,一个投资,你难道只进攻,没防守,怎样做到攻守兼备呢?为什么外国的企业家、富豪、千万富豪一旦富有,往往终身富裕。就是因为外国的企业家非常注意锁定他的利润,赚一千万,国外一定是把其中的200万锁定下来买保险。我赚一千万,买进200万保险,一旦投资失败,我还有这笔保险资金供我东山再起,重出江湖。

当一个有钱人在你面前炫富而不是炫保单的时候,你可以告诉他:没有保险兜底,不管有多少钱都是可以在有生之年以内花完的,别以为很有钱,其实花光太简单...没有保险兜底,人生都是在瞎忙,没保险兜底,昨天你最富,今天有可能就是你最穷。

 

(编辑:四方华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