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保的转型,商业保险作为国家社保的一种补充保障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那么,商业保险是如何发挥它举足轻重的作用的?两者又如何通过巧搭配,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商保和社保,如何巧搭配
商保是社保的重要补充
随着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社保近些年来正处于转型阶段。现在社保最大的特点是制度缺位与福利早熟并存。制度缺位主要指对低收入人群的保障制度缺位,福利早熟主要指城市中某些项目福利水平太高。所以,必然导致了不同人群的基础保障存在一定的差距。商业保险就必然成为了国家社保的一种补充保障,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社保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但不难看出,上述的这些保障主要是针对劳动者个人的福利和社会弱势群体进行基础性质的保障,所以社保很难上升到为整个家庭提供保障。而商业保险,既能从个人保障的角度着手购买,也能从为提供整个家庭的保障出发,两者均可以涵盖。换句话说,社保主要侧重的是人生存的基本保障,而商业保险对于人的生老病死都能涵盖。所以商业保险在经济发达地区投保的人群大大高于经济不发达地区。而社保在我国经济不发达地区是人们的依赖。
学习用商业保险补充社保
那如何利用商业保险对个人的社保进行补充呢?我们从养老、医疗和伤残三方面来看。
首先来看养老,通过发达国家养老体系我们可以预见未来20~30年之后,随着经济、金融等各方面的发展,我们的养老体制将形成一个立体的模型:由社保、个人商业养老保作为基础养老,其他股票、债券、房产、存款等作为对基础养老的必要补充。社保在交纳保费上以工资基础为标准,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强制扣除,而商业养老保险则完全取决于个人。专业人士建议,在为自己建立商业养老保险时,年缴保费应不高于自己个人年收入的10%。在选择投保产品种类时,不能以追逐高投资回报作为前提,在目前商业保险的商品种类中,分红性质的养老保险最适合人们用于养老金投保,其次才是投资连接保险和万能险。
再看医疗保障,社保有广覆盖、低保障的作用。由于养老保险相比医疗保险可能在时效上的需求更为强烈。商业保险经过多年的发展,在商业医疗保险上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产品种类从最早的住院费用保险,目前已发展成为涵盖高中低端,除提供费用补偿之外,定额给付等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障商品。谈到医疗保险,很多投保人可能会存在一定的误区,认为在社保和商业保险中间有取舍的关系,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如果投保人可以参加社保,那当然首先考虑社保。然后在社保的基础上,进一步的利用商业保险进行完善。经济条件好的人对于医疗品质已经不满足于基础保障,所以商业保险将会朝中高端商品提供为主,中高收入人群需求高端医疗已经不是啥新鲜事。能够每年缴纳几万保费的人群大有人在。对于绝大部分的工薪阶层而言,可能对中低端的商业医疗保险投保意识在逐步加强。同时拥有社保和商业保险的情况下,在发生理赔时,要社保先于商保,这样对被保险人的理赔额度有利。对于保障有效性的考虑,建议投保对于个人风险较大的住院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
最后,我们来看一下商业保险中能充分体现作用的寿险和意外保障。最初,我们提到社保很难提升到为家庭保障,这是基于社保的特性所致。商业保险中的寿险和意外保险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已日趋成熟,所以在投保商业保险时,投保寿险和意外险可以说是对拥有社保者的极大补充。目前人们物质生活的丰富,我国独生子女制度多年来的执行,寿险和意外险对于家庭的生活保障越来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补充社保不仅仅是停留在社保中不赔付的由商业保险解决,社保中有的商业保险有,社保中没有的保障,商业保险也有,那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保和商业保险的完美结合。
(摘自《保险赢家》)2012年9月7日